10月16日,商务部、科技部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,就修订《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》公开征求意见,并同步对相关技术实施出口前登记管理的临时措施。本次拟增列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光伏三大领域共40项关键技术,标志着技术贸易合规从"产品出海"延伸至"技术出海"的关键环节。对从事AI、创新药与光伏产业链出海的企业而言,合规边界正被重新划定。
40项关键技术拟纳入出口管理,征求意见截至11月15日
公告明确,征求意见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,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或信函反馈。在目录正式修订实施前,技术出口经营者在出口公告所列技术前,须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(ecomp.mofcom.gov.cn)完成登记。已开始但尚未完成的出口,同样纳入登记范围。
| 领域 | 拟增列项数 | 代表性技术 | 管控属性 |
|---|---|---|---|
| 人工智能 | 23项 | 大模型、智能体、算力集群、信息处理 | 含禁止与限制 |
| 生物医药 | 5项 | 细胞与基因治疗、小核酸药、病原微生物 | 含禁止与限制 |
| 光伏 | 12项 | 多晶硅、硅片、电池制造(含核心设备) | 含禁止与限制 |
精准有限:既划定红线,也保留合作空间
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,此次修订是技术贸易管理的常态化工作,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、地区或实体,亦参考了各主要经济体近年来的通行做法。核心取向是"有管有放":一方面列管范围精准有限、指向具体技术指标;另一方面对开源开放、国际合作等情形设置便利措施。
"绝大部分人工智能技术仍可以自由出口;此次纳入监管的范围精准有限,目的是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保障正常国际技术交流合作。"
——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第48号公告答记者问② 设备同管:光伏领域管理范围包含承载相关技术的关键和核心设备,设备出口同样需登记。
③ 实控变更:境内技术所有权人或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主体,亦属需登记情形。
拟禁止出口的14项包括:人工智能驱动的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技术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细胞和基因治疗技术工艺平台、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组件生产技术等。拟限制出口的26项包括:人工智能辅助漏洞挖掘技术、通用型细胞和基因治疗全新靶点发现验证技术、单线产能≥3万吨/年的多晶硅工程技术等。
便利措施打开四类合规出海通道
公告并非单向收紧。对于风险相对可控、符合国际合作方向的出海模式,商务部设置了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,基本实现"即报即出"。企业可据此规划合规路径,将管控冲击转化为先发优势。
| 出海情形 | 管理属性 | 合规要求 |
|---|---|---|
| AI海外本地化部署(受限类) | 纳入管理 | 须出口前登记 |
| API/SaaS/APP交互/端侧部署 | 不属于管理范围 | 自由出口 |
| 海外自有云部署(受限类) | 自动许可便利 | 即报即出 |
四条合规防线,守住技术出海底线
- 1
建立技术清单对照机制
出海前对照公告附件逐项筛查自研技术,判断是否落入40项拟增列范围,避免"先出口后登记"的程序违规。
- 2
区分IP转让与对外服务
向境外转让知识产权、授权境外使用、实控权变更均属登记情形;而API/SaaS等纯服务交付不在此列,合同设计需明确边界。
- 3
光伏设备出口同步登记
光伏核心制造设备与承载技术一并纳入管理,设备类企业须将技术登记与货物出口流程并联处理,防止漏登。
- 4
善用征求意见窗口
11月15日前可通过指定渠道就技术范围、指标和便利措施反馈意见,头部企业应把握窗口期争取更清晰的合规边界。
从实体货物到技术本身,外贸合规的对象正在上移。
40项关键技术的列管,短期内抬升了AI、创新药与光伏出海的合规成本,却也清晰划定了可自由航行的海域。
读懂边界、用好便利——技术出海的下一程,比的不再是速度,而是合规的精度。
本文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或贸易建议
信息来源:商务部、科技部2026年第48号公告、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、经济日报、央视网、中国证券网公开报道